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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在红星美凯龙买定制家具,交11万元货款

发布时间:2023-05-18 07:34来源:undefined点击:

【新朋友】点标题下“华商论坛订阅【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或收藏“交了11万元的订货款,商家却失联了。家中只剩下一堆家装材料,既没有工人安装又联系不上店铺老板。”近日,西安石先生向记者求助,称他在红星美凯龙商场的这次消费过程很闹心。他说:“这房子是准备给女儿出阁用的,现在眼看她婚期将至,商家失联导致婚房装修几乎停滞。”

约定去年9月底交货安装

目前货没交完更无工人安装
去年7月30日,石先生在位于辛家庙附近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的“拉格格高端全屋定制”店面,定制了全套的衣柜、鞋柜、橱柜等,总花费14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石先生支付11万元作为定金,并约定店家需要在9月30日送货,还要在送货后三日内安装。可截至目前,大半年过去了,预定的家具没有全部送完,而到货的家具只安装了一个房间。记者看到,这间房的家具只安装了一半,就连柜体的门都还没装。3月15日,记者在石先生家中看到堆在地上的柜子材料,大部分包装完好,还没有拆封。他说,这些材料还是经过自己多次催促之后,商家在今年二月份才送来的。“本身送货时间就已经违约,没想到工人安装一小部分后以“没有五金件”为由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堆放在石先生家中的柜体材料,店铺内没有人来安装。石先生透露,由于商家去年就违约了,为了防止对方再次违约,他还和对方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要求,家中主体柜在送货后15天安装完成,剩余柜门在3月20日前送货完毕。但如今看来补充协议已是废纸一张。这家店铺已经从红星美凯龙商场撤店跑路,如今石先生打不通对方电话,发微信消息也不回复。

商场称“拉格格”去年8月31日已撤店

货款为商家私收款
当天下午, 记者陪同石先生来到涉事的红星美凯龙商场。客户服务中心黄经理表示,商家去年8月31日就已经撤店。据了解,石先生缴纳的货款没有交给商场,而是由店主私下收取。黄经理称,虽然红星美凯龙规定对私收货款的商家会处以两倍金额的罚款,但是由于涉事店面老板始终不露面,罚款无法进行。商场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户商家在入驻红星美凯龙时都会缴纳押金。一般情况下,押金在商户撤场一年后无顾客投诉才会退还。所以,石先生希望商场能够先使用商户的押金进行赔付。但是,该客户服务中心黄经理表示:“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去帮忙联系商家,让他赶紧把货送完给你安装”。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表示会由商场的总经理正式出面回应,但截至当天下午七点对方始终没有出现。△曲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当天,记者联系曲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场就此事进行调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到了多起针对“拉格格”店铺的投诉,已经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使其在注册、贷款、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并建议石先生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商家承担违约赔偿

但红星美凯龙商场也有一定责任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的商家违反协议约定,未按时完成交付及安装义务,应当依法向消费者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魏桢培律师还指出,《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市场、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者歇业、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石先生亦有权向红星美凯龙商场主张一定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遇到侵权事件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调解不成的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记者提醒,在统一收银结算消费品的商场内购物时,应该按照商场提示结账,切勿将钱款直接交给商家。同时,律师表示,商场若有“统一结算”的规定,也有义务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

作者:华商网记者 钟梦哲 实习生 安馨雨

编辑:华宝 审核:麦子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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