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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回应“因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被罚”

发布时间:2023-05-20 11:53来源:undefined点击:

每经编辑:彭水萍

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近日新增1条行政处罚,被罚没超20万元。据新京报,6月16日,宜家中国方面对记者表示,“这是去年9月的儿童家具年龄标识(不合格)事件,只不过近期结案”,后续“已按照国家标准修改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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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查询平台信息显示,5月21日,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新增1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49万元,罚款约5.61万元,责令改正。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北京商报,此次宜家被行政处罚源于2020年9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网络平台销售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情况。在那次抽检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猫、京东、1号店3个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25批次儿童家具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有1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72%。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在天猫IKEA宜家家居销售的2批次产品被检出警示标识不合格。其中一款是标称生产企业(或供货)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商标或品牌为“IKEA”、型号规格为“IKEA00000415”、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9-11-1”的“SUNDVIK桑维加长床”;另一款是标称生产企业(或供货)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商标或品牌为“IKEA”、标称型号规格为“IKEA00000967”的“IKEA宜家PAHL佩尔书桌现代北欧3种高度可调节儿童学习桌”。宜家的两款产品在警示标识上分别标注了“建议使用年龄(岁):+3”和“建议使用年龄(岁):8”,而标准要求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适用年龄段“3岁~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与标准要求不符。

据了解,警示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于儿童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相应的警示标识可以警示儿童和家长防范未知风险,保证儿童安全使用产品。

企业查询平台信息显示,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惠均。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公开信息、新京报、北京商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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