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订立合同要仔细!
发布时间:2023-11-14 18:09来源:undefined点击:
开栏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特开设“以案说法”专栏。
专栏聚焦麦积法院审结的真实案件,精心挑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为大家生活中遇到的法治问题提供参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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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订立合同要仔细!
近年来,装修业中兴起了一股“全屋定制”的热潮。这种可以根据消费者喜好和房屋特点对全屋家具进行定制的新服务,满足了消费者对样式、材质及功能上的独特要求,受到大家追捧。但家具定制消费中,因为周期较长,产品生产和安装环节均存在不确定性,定制家具无法及时安装到位便容易产生纠纷。
近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理了一起因定制家具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麦积区的马女士与某家具公司签订样板房方案合同,订购了该家具公司代理的某家居品牌价值36800元的套餐家具。马女士于当日预付定金30000元。合同对产品配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履行期限。同年8月,马女士又与该家具公司签订了订货合同,对成品家具进行下单,并约定送货日期为50天左右,马女士于当日付清全部尾款。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马女士定制的橱柜迟迟安装不到位。
经马女士多次催促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最终某家具公司承诺于2023年1月15日将全部橱柜安装到位,并向马女士出具了承诺书。但因售后等问题,实际安装到位时间为2023年3月中旬。为此,马女士将该家具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处理
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调解。原告认为被告迟延安装橱柜的行为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自己不仅无法及时住进新房,还因此承担了额外的损失。被告认为并非自己故意拖延不予安装,确系疫情影响厂商无法发货。且其已按照承诺时间将橱柜安装到位,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把握案情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耐心细致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最终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当场履行,马女士当庭撤诉。
法官寄语
涉“全屋定制”案件呈日益增多的趋势,消费者应当慎重选择装修公司,并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订立合同时,应看清楚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安装时间节点和相应权利义务。要比服务、比价格、比质量,保证价格和质量信息对称。同时切忌一次性支付费用,应留存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以便发现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时,能进行有效制约。合同订立后,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保持良性沟通,最终实现合同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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